附表 D — 資料處理協議
版本:v1.3
生效日期:2026 年 8 月 11 日
納入:
Capafy 發佈者協議
本附表 D 構成 CAPAFY PTE. LTD.(UEN:202619379G)(“我們”、“我方”、“Capafy”或“平台”)與發佈者 (“你”或“發佈者”)之間發佈者協議的一部分。本附表規定雙方就與雲端託管代理 相關處理的個人資料保護安排。
D.1 節規定本附表所涵蓋的每一類資料及處理活動中雙方資料保護角色的分配。在 Capafy 作為處理者或分處理者行事的範圍內,本附表的處理者條款旨在滿足 GDPR 第 28(3) 條及其他類似適用法律的相關要求。
目錄
- D.1 範圍與適用性
- D.2 定義
- D.3 指示與處理者合作方義務
- D.4 處理目的與限制
- D.5 保密與存取控制
- D.6 資料保留與刪除
- D.7 技術和組織安全措施
- D.8 資料保護影響評估
- D.9 資料主體權利協助
- D.10 分處理者
- D.11 跨境資料傳輸
- D.12 期限、終止與資料刪除
- D.13 責任
- D.14 GDPR 第 28(3) 條合規
- D.15 一般條款
- 附錄 D-1 — 資料處理的主題事項和細節
- 附錄 D-2 — 歐洲資料保護法的附加條款
D.1 範圍與適用性
本附表適用於訂閱和按小時計費的雲端託管存取,以及僅在審核處理個人資料的範圍內適用於安全審核。本附表不適用於技能包下載後的使用,但 Capafy 自身的帳戶、付款、安全、合規及平台營運資料除外。
同一份個人資料可能因多個不同目的而被處理。雙方的角色應針對下述每項處理活動分別確定。
| 處理類別 | 角色分配 | 適用安排 |
|---|---|---|
|
1. 代理檔案和即時代理執行資料 本類別包括代理檔案、發佈者託管的憑證,以及 Capafy 僅為按照發佈者設定的代理 和書面指示託管並執行發佈者代理、路由請求和回應及傳回代理輸出而處理的使用者–代理 互動內容。 |
發佈者:控制者。如發佈者代表上游控制者行事,發佈者為處理者。 Capafy:在適用情況下,為發佈者的處理者,或上游控制者的分處理者。 |
D.3、D.4、D.5、D.6、D.7、D.8、D.9、D.10 和 D.14 節適用於本類別。 |
|
2. 執行日誌和平台營運資料 本類別包括 Capafy 在執行後或執行期間留存的副本或紀錄,用於平台安全與完整性、防詐騙和濫用、爭議解決、審計、法律合規、計費和結算支援,以及執行日誌 90 天的留存期限。 |
Capafy:獨立控制者。Capafy
決定該處理的目的和基本方式,包括留存期限、存取控制、安全審核及為所述平台目的的使用。 發佈者:就其透過代理 或發佈者選擇的外部服務進行的單獨處理,按照適用資料保護法要求的角色行事。本類別不賦予發佈者取得執行日誌或其他 Capafy 獨立控制者資料的權利。 |
Capafy 對本類別的處理受發佈者協議、Capafy 隱私政策及適用法律約束。本類別不受發佈者指示或本附表處理者協助條款約束。 |
| 3. 使用者帳戶、結帳、付款、結算及一般平台營運資料 | Capafy:獨立控制者。 | 該處理受發佈者協議、Capafy 隱私政策及適用法律約束。 |
|
4. 發佈者選擇的外部服務 發佈者選擇或設定的外部 LLM 提供商、API、資料庫、搜尋提供商或其他外部服務,受發佈者與該服務之間的關係及該處理適用的資料保護角色約束。Capafy 營運代理或中繼基礎設施本身並不會使該外部服務成為 Capafy 的分處理者,也不會使 Capafy 成為外部 LLM 推理服務的提供商或轉售商。發佈者必須按照發佈者協議就每項此類外部資料流作出所需披露。 |
角色根據發佈者與該外部服務之間的關係確定。 | 適用發佈者選擇的服務條款及資料保護法。 |
D.2 定義
代理檔案 — 你提交給我們用於雲端託管執行的完整檔案、提示詞、指令碼和設定集合。
即時代理執行資料 — Capafy 僅為路由請求、執行發佈者代理 並傳回結果而短暫處理的使用者–代理互動內容。不包括 Capafy 根據 D.1 節為其獨立控制者目的作為執行日誌或平台營運資料留存的副本或紀錄。
憑證代理 — 我們在執行時將你的託管 API 憑證注入代理 請求的機制。憑證以加密形式儲存;任何人員,包括我們的工程師,均無法存取明文值。憑證代理僅適用於你透過發佈者控制台註冊為託管憑證的憑證。直接嵌入你的代理 檔案中的憑證——包括寫入環境變數聲明、設定檔案、提示範本或技能包任何其他元件中的憑證——不由我們管理、儲存或保護,並完全不屬於該機制的範圍。
執行日誌 — Capafy 為 D.1 節所述獨立控制者目的(包括爭議解決和審計)留存的代理執行活動和使用者–代理 對話內容的結構化紀錄。執行日誌按工作階段索引,在執行個體清理後保留 90 天,除非適用法律要求更長留存期限;執行日誌不會透過發佈者控制台或任何日常資料管道向發佈者提供。
指示 — 你就本附表項下個人資料處理向我們發出的指令,包括發佈者協議中所述平台的設定和營運,以及你提供的任何其他書面指示。
處理者合作方 — 自身作為資料處理者並代表上游資料控制者行事的發佈者。
發佈者選擇的外部服務 — 發佈者為與代理一起使用而選擇或設定的外部 LLM 提供商、API、資料庫、搜尋提供商或其他服務。
審核沙盒 — 我們的審核團隊用於在安全審核過程中評估代理 行為的隔離測試環境。審核沙盒設計為使我們的審核人員能夠觀察代理行為,但無法存取你的原始代理檔案。
安全事件 — 任何涉及未經授權存取、披露、更改或毀壞個人資料的事件。
D.3 指示與處理者合作方義務
本節僅適用於 D.1 節所述的代理檔案和即時代理執行資料,且僅限 Capafy 作為處理者或分處理者行事的情況。除非適用法律另有要求,Capafy 僅根據發佈者的書面指示處理該等個人資料。發佈者的指示載於本附表、發佈者協議、發佈者設定的代理以及與上述檔案一致的任何進一步書面指示中。
如果 Capafy 合理認為某項指示將違反適用的資料保護法,或適用法律阻止 Capafy 遵循該指示,Capafy 將及時通知發佈者,並暫停受影響的處理者處理,直至問題解決。對於拒絕執行其合理認為違法的指示,Capafy 不構成違反本附表。
如果發佈者是處理者合作方,發佈者保證相關上游控制者已授權本附表所述處理,並已授權 Capafy 就適用處理類別擔任分處理者。發佈者必須將適用法律要求控制者接收的任何通知轉交該控制者。
對於 D.1 節所述的執行日誌、平台營運資料、帳戶、結帳、付款、結算、安全及其他獨立控制者處理,Capafy 根據其隱私政策和適用法律行事,而非根據發佈者指示行事。
D.4 處理目的與限制
處理者處理。僅就代理檔案和即時代理執行資料,Capafy 僅為以下目的處理個人資料:
- 託管並執行發佈者的代理,並向相關使用者交付其輸出;
- 創建、維護和終止執行該代理所需的工作階段;
- 透過 Capafy 的代理或中繼基礎設施路由請求和回應;
- 透過憑證代理注入發佈者託管的 API 憑證;以及
- 提供保護該處理者處理所必需的安全措施。
獨立控制者處理。Capafy 為平台安全與完整性、防詐騙和濫用、安全審核、爭議解決、審計、計費和結算支援、法律合規,以及本附表、發佈者協議和隱私政策所述留存期限,處理執行日誌、平台營運資料及 D.1 節中的其他獨立控制者類別。
訊息安全。Capafy 可以篩查傳入訊息中的安全威脅,並過濾傳出的代理 輸出以防憑證洩漏。如偵測到憑證,Capafy 可以將其替換為刪節標記,並通知發佈者。
Capafy 不會:
- 使用代理檔案(包括提示詞、邏輯和設定)訓練 AI 模型或機器學習系統;
- 複製或改編代理的功能邏輯以構建競爭性產品或服務;
- 向未經授權的第三方提供代理檔案;
- 聯絡使用者以繞過發佈者並建立獨立的商業關係;或
- 允許在 Capafy 授權的爭議、審計、安全及法律合規流程之外存取原始使用者對話資料。
D.5 保密與存取控制
我們確保所有能夠存取你的代理檔案或使用者互動資料的人員均受適當保密義務約束。
- 對代理程式碼和內容的存取受嚴格最小權限控制約束
- 我們的審核團隊通過審核沙盒評估代理行為,該沙盒旨在防止存取你的原始代理檔案
- 我們的技術人員存取原始使用者對話資料需要雙重核准,並且僅限於 Capafy 授權的爭議、審計、安全及法律合規流程
- 你的 API 憑證以加密形式儲存,與我們的一般業務系統隔離,任何人員均無法以明文存取
D.6 資料保留與刪除
保留期限:
| 資料類型 | 角色 / 目的 | 保留期限 | 處置 |
|---|---|---|---|
| 代理檔案(程式碼、指令碼和設定) | 處理者 / 分處理者處理 | 在發佈者協議第 5.5 和 15.4 節允許的任何過渡期結束後 30 天內刪除;如不適用過渡期,則在終止後 30 天內刪除 | 安全刪除,但受適用法律、法律保留和常規備份輪換約束 |
| 託管 API 憑證 | 處理者 / 分處理者處理 | 在發佈者請求、撤回或撤銷時立即刪除;否則在發佈者協議第 5.5 和 15.4 節允許的任何過渡期結束後 30 天內清除;如不適用過渡期,則在終止後 30 天內清除 | 立即安全刪除 |
| 執行日誌(包括使用者–代理對話) | Capafy 為爭議解決、審計、安全與完整性進行的獨立控制者處理 | 執行個體清理後 90 天,除非法律要求更長期限或存在法律保留 | 自動安全刪除 |
| 安全審核紀錄 | Capafy 的獨立控制者處理 | 1 年 | 安全刪除 |
| 安全事件紀錄 | Capafy 的獨立控制者處理 | 7 年 | 安全刪除 |
發佈者發起的刪除:
- 你可以隨時透過發佈者控制台移除或替換託管 API 憑證;替換在下一次容器啟動時生效,刪除立即生效。
- 將代理下架會將其從市集移除並阻止新工作階段,但不會刪除為活躍或待處理工作階段留存的代理檔案。
- 如需在註銷時永久刪除代理檔案,請聯絡 [email protected]。
資料主體刪除請求:
涉及執行日誌、平台營運資料、帳戶資料、付款資料或 Capafy 其他獨立控制者處理的資料主體刪除請求,由 Capafy 根據其隱私政策和適用法律處理。除非適用法律要求披露,Capafy 無需向發佈者披露使用者的 Capafy 帳戶電子郵件地址、個人資料或原始使用者對話日誌。
如請求涉及 Capafy 作為處理者或分處理者處理的代理檔案或即時代理執行資料,Capafy 將根據 D.9 節提供合理協助。必要時,Capafy 可以向發佈者請求有限的事實資訊,但僅提供必要的最少資訊,且不會透過發佈者控制台或其他日常管道提供原始執行日誌。
D.7 技術和組織安全措施
我們的安全措施:
儲存安全:
- 代理檔案、執行日誌和 API 憑證均進行靜態加密
- API 憑證儲存在專用、隔離的金鑰儲存中;任何人員(包括我們的工程師)均無法明文存取
- 不同發佈者的代理檔案之間的存取嚴格隔離;不同使用者的工作階段資料之間的存取嚴格隔離
- 人員存取生產資料需要雙重核准
執行環境安全:
- 每個使用者工作階段均在隔離環境中執行;一個使用者工作階段的資料不能被另一個使用者存取
- 用於安全審核和內部測試的工作階段與商業使用者工作階段完全隔離;它們不會生成訂單或收入紀錄
- 代理環境的出站網路存取受到控制;憑證代理僅為發送至你的代理中聲明的 API URL 的請求注入 API 憑證
訊息安全管線:
- 所有使用者訊息在到達你的代理之前均通過安全篩查層
- 所有代理輸出在交付給使用者之前均通過安全過濾器;包含偵測到的憑證格式的輸出會被遮蓋
- 這些安全層在代理執行環境之外執行,不能被代理程式碼規避
傳輸安全:
- 所有傳輸中的資料均使用當前產業標準傳輸安全協議加密
持續安全:
- 我們持續對基礎設施和程式碼進行內部安全測試,並將隨著規模和風險狀況的需要聘請獨立第三方進行滲透測試
- 我們在基礎設施和程式碼範圍內執行持續自動化漏洞掃描,並在上架前及上架期間對代理檔案進行技能級靜態和行為分析
- 我們維持或致力於維持產業認可的安全認證(例如 ISO 27001 或等同標準);詳情可通過書面請求獲得
- 當我們在代理中偵測到惡意程式碼時,我們會立即下架該代理,通知受影響使用者,並發佈安全通知
你的安全責任:
你負責:
- 以安全方式並根據發佈者協議使用平台
- 維護你的發佈者控制台憑證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 根據你的使用場景適當設定代理安全設定
- 在平台之外的系統上儲存或處理的任何個人資料,包括你自己的伺服器或你的代理呼叫的第三方服務
- 確保你的代理所需的任何憑證均通過發佈者控制台註冊為託管憑證。如果你將憑證 — 包括 API key、令牌或金鑰 — 直接嵌入你的代理檔案(例如環境變數聲明、設定檔案或提示範本),這些憑證不在我們的控制或保護範圍內。對於以這種方式嵌入的憑證發生任何暴露、洩漏或誤用,我們不承擔任何責任
你確認,考慮到服務性質和技術發展水平,我們的安全措施為本附表項下處理的個人資料提供了適當保護水平。
D.8 資料保護影響評估
如果你根據適用資料保護法(包括 GDPR 第 35 條)需要就你使用平台進行資料保護影響評估,我們將在收到書面請求後通過提供以下內容協助你:
- 與評估相關的我們的資料處理活動和安全措施說明
- 關於我們的分處理者和資料傳輸機制的資訊
- 我們安全文檔中的相關摘錄
我們將在合理時間內回應此類請求。
D.9 資料主體權利協助
本節僅適用於 D.1 節所述 Capafy 作為處理者或分處理者處理代理檔案或即時代理 執行資料的情況。考慮到該處理者處理的性質,Capafy 將在適用資料保護法要求的範圍內,就回應有效的資料主體請求向發佈者提供合理協助。
對於涉及執行日誌、平台營運資料、帳戶資料、付款資料或 Capafy 其他獨立控制者處理的請求,Capafy 根據其隱私政策和適用法律以自身角色回應。除非適用法律要求披露,發佈者無權因該等請求取得原始執行日誌、使用者對話內容、使用者的 Capafy 帳戶電子郵件地址或個人資料。
對於處理者處理,Capafy 可以提供適當的狀態資訊,在法律要求時執行書面更正、限制或刪除指示,並透過安全的、針對具體案件的流程協助回應。這不要求 Capafy 向發佈者提供原始執行日誌。
D.10 服務提供商與分處理者
對於 Capafy 作為處理者或分處理者處理的代理檔案和即時代理執行資料,Capafy 可以使用以下分處理者,但須遵守本節的通知和異議流程:
| 類別 | 處理活動 | 資料類型 | 地區 |
|---|---|---|---|
| 雲基礎設施提供商 | 為處理者或分處理者處理提供託管、執行環境和加密儲存 | 代理檔案、即時代理執行資料和託管 API 憑證 | 歐盟(法蘭克福)和美國(舊金山) |
Capafy 可以透過至少提前 30 天書面通知重大變更,為該等處理者或分處理者處理任命新的分處理者。發佈者可在收到通知後 14 天內提出有理由的書面異議。如 Capafy 無法合理解決異議,發佈者可提前 30 天書面通知終止受影響的處理者處理,且不承擔罰金。
對於執行日誌、平台營運資料及 Capafy 作為獨立控制者處理的其他資料,Capafy 可以使用代表 Capafy 行事的服務提供商。該等服務提供商是 Capafy 的處理者,而不是發佈者的分處理者,並受 Capafy 隱私政策和適用法律約束。
發佈者選擇的外部服務。僅因 Capafy 透過代理或中繼基礎設施向發佈者選擇的外部服務路由互動內容,該服務不會因此成為 Capafy 的分處理者。發佈者負責選擇、設定並與該服務簽約,確定適用的資料保護角色,並按照發佈者協議作出所需的資料流披露。本條不限制 Capafy 對其為自身處理活動獨立聘用的處理者或分處理者所承擔的責任。
D.11 跨境資料傳輸
當我們將個人資料傳輸至其收集司法轄區之外時,我們依賴以下機制:
本附表納入的任何 SCC、英國 IDTA 或英國附錄,或瑞士修改,僅適用於 D-2.4 節明確描述的傳輸及角色安排。
| 傳輸路徑 | 機制 |
|---|---|
| 歐盟 / 英國 → 第三國 | 歐盟標準合約條款(2021 版);適用時採用英國國際資料傳輸協議(IDTA) |
| 新加坡 → 其他國家 | PDPA 跨境傳輸規則 |
| 其他司法轄區 | 適用的當地傳輸機制 |
如果你認為我們依賴的某項傳輸機制不再提供充分保護,你可以書面通知我們。我們將與你善意合作,以確定替代機制。如果在 30 天內無法達成充分機制,你可以為便利原因終止本附表,且不受處罰。
D.12 期限、終止與資料刪除
期限。本附表按照 D.15 節所述生效並適用。本附表持續有效,直至發佈者註銷發佈者身分或發佈者帳戶被終止。
終止時的資料刪除:
在適用的處理者或分處理者處理結束時,代理檔案將在發佈者協議第 5.5 和 15.4 節允許的任何過渡期結束後 30 天內刪除;如不適用過渡期,則在終止後 30 天內刪除;上述各項均受適用法律、法律保留和常規備份輪換約束。
發佈者可在刪除前提出書面請求,要求 Capafy 以常用格式返還僅由 Capafy 作為處理者或分處理者處理的剩餘個人資料,隨後 Capafy 將刪除其剩餘的處理者副本,但適用法律要求保留的除外。
終止後保留的資料:
| 資料類型 | 保留期限 |
|---|---|
| 安全審核紀錄 | 1 年 |
| 執行日誌 | 執行個體清理後 90 天 |
| 安全事件紀錄 | 7 年 |
持續義務:
我們關於你的代理檔案的保密義務在本附表終止後無限期繼續有效。我們不得將你的代理 檔案或衍生資訊用於競爭目的的禁止義務是永久性的。
D.13 責任
發佈者協議第 11 節的責任限制適用於因本附表引起或與本附表有關的索賠,但適用法律不得排除或限制的責任除外。
D.14 GDPR 第 28(3) 條合規
僅就 D.1 節所述 Capafy 作為處理者或分處理者處理代理檔案和即時代理執行資料的範圍,本附表旨在滿足 GDPR 第 28(3) 條的適用要求。本附表不將 Capafy 的獨立控制者處理定性為處理者處理:
| GDPR 第 28(3) 條要求 | 對應條款 |
|---|---|
| 僅根據有紀錄的指示進行處理 | §D.3 |
| 如果指示違反適用法律則發出通知 | §D.3 |
| 保密義務 | §D.5 |
| 技術和組織安全措施 | §D.7 |
| 分處理者管理 | §D.10 |
| 協助資料主體權利 | §D.9 |
| 協助 DPIA 和事先咨詢 | §D.8 |
| 協助安全事件通知 | §D-2.7 |
| 終止時返還或刪除資料 | §D.12 |
| 提供合規證據 | §D-2.8 |
| 處理紀錄(第 30 條) | §D-2.10 |
D.15 一般條款
本附表的修訂。我們可以修訂本附表:
- 為遵守適用資料保護法的變更或主管監督機關的具有約束力的決定;
- 為反映根據 §D.10 通知的分處理者變更;或
- 進行不會減少你的權利或擴大我們處理活動的非重大行政性變更。
對於重大修訂,我們將根據 PA §14 發出通知。納入本附表的標準合約條款只能按適用 SCC 框架明確允許的方式修改;本附表中的任何內容均不取代或修改任何 SCC 規定。
優先順序。如果本附表與發佈者協議正文在資料處理事項上存在衝突,以本附表為準。如果適用標準合約條款,則在任何衝突範圍內,其優先於本附表其餘部分。
管轄法律與爭議。本附表受新加坡法律管轄。本附表項下產生的爭議按照發佈者協議的爭議解決規定解決。
語言。英文是本附表唯一具有權威性的語言。任何譯文僅供參考。
接受。本附表在發佈者協議根據該協議第 2.2 或 2.3 節被接受時生效。D.3 至 D.10 節的處理者條款僅自 Capafy 開始根據 D.1 節作為處理者或分處理者處理代理檔案或即時代理執行資料時適用。
附錄 D-1 — 資料處理的主題事項和細節
本附錄滿足 GDPR 第 28(3)(a) 條的說明要求。
| 項目 | 細節 |
|---|---|
| 主題事項 | 平台代表發佈者提供雲端託管代理執行服務(訂閱和按小時雲端託管存取) |
| 期限 | 本附表期限內,如 §D.12 所述 |
| 處理性質 | 與在平台上營運發佈者代理有關的資料託管、執行、儲存、傳輸、安全篩查和日誌紀錄 |
| 目的 | 如 D.4 節所述,且僅針對 Capafy 作為處理者或分處理者處理的代理檔案和即時代理執行資料。 |
| 個人資料類型 | 使用者訊息和對話內容;使用者提供的背景資訊(如有);工作階段使用資料;代理執行期間生成的元資料 |
| 資料主體類別 | 通過平台與發佈者代理互動的使用者 |
| 發佈者角色 | 發佈者決定處理目的和方式時為控制者;發佈者代表上游控制者行事時為處理者,詳見 D.1 節 |
| Capafy 角色 | CAPAFY PTE. LTD.(UEN: 202619379G):發佈者為控制者時擔任處理者;發佈者作為處理者合作方代表上游控制者行事時,擔任該上游控制者的分處理者,詳見 D.1 節 |
附錄 D-2 — 歐洲資料保護法的附加條款
D-2.1 適用
本附錄適用於歐洲資料保護法管轄 D.1 節項下代理檔案和即時代理執行資料的處理者或分處理者處理的情形。“歐洲資料保護法”視適用情況指:歐盟《通用資料保護條例》(GDPR 2016/679);英國 GDPR 和 2018 年《資料保護法》;以及瑞士《聯邦資料保護法》(FADP)。
如果本附錄與本附表其餘部分在受歐洲資料保護法管轄的事項上發生衝突,以本附錄為準。如果 §D-2.4 項下適用標準合約條款,則在任何衝突範圍內,SCC 優先於本附錄和本附表其餘部分。
D-2.2 附加定義
充分國家 — 根據適用歐洲資料保護法被認可為對個人資料提供充分保護水平的國家、地區或部門(就歐盟 GDPR 而言,包括歐洲委員會充分性決定所列國家)。
EEA — 歐洲經濟區。
SCC — 根據歐盟 GDPR,由歐洲委員會通過 2021 年 6 月 4 日第 2021/914 號決定採納的向第三國傳輸個人資料的標準合約條款,採用 §D-2.4 所列適用於該傳輸的模組。
UK IDTA — 英國資訊專員辦公室發佈並不時修訂的國際資料傳輸協議。
監督機關 — 適用歐洲資料保護法項下的主管資料保護監督機關。
D-2.3 處理者合作方(歐洲語境)
如果你是 §D.3 項下的處理者合作方且適用歐洲資料保護法,你還必須:
- 確保上游資料控制者已被告知並已授權本附表所述分處理,符合 GDPR 第 28(2) 條要求;並且
- 及時且無不當延遲地向相關資料控制者轉發我們根據本附錄向你提供且該控制者有權根據適用法律接收的任何通知。
D-2.4 向 EEA、英國或瑞士之外傳輸個人資料
本節僅適用於將代理檔案或即時代理執行資料類別中的個人資料從 EEA、英國或瑞士傳輸至新加坡的 Capafy,且 Capafy 根據 D.1 節作為處理者或分處理者行事的情況。
歐盟委員會實施決定(EU)2021/914 採納的歐盟標準合約條款納入本附表,並適用於該等傳輸,具體如下:
| 參數 | 值 |
|---|---|
| 模組 | 模組二(控制者向處理者),發佈者是相關傳輸的控制者時適用 |
| 模組 | 模組三(處理者向處理者),發佈者作為處理者合作方代表上游控制者進行相關傳輸時適用 |
| 第 7 條(加入條款) | 不適用 |
| 第 9 條(分處理者) | 選項 2——一般書面授權,但受 D.10 節的通知和異議權約束 |
| 第 11 條(救濟) | 不納入可選措辭 |
| 第 17 條(適用法律) | 愛爾蘭共和國法律 |
| 第 18 條(管轄權) | 愛爾蘭共和國法院 |
| 資料出口方 | 發佈者;就模組二作為控制者,或就模組三作為處理者,具體以附錄 D-1 針對相關傳輸的標示為準 |
| 資料進口方 | CAPAFY PTE. LTD.(UEN:202619379G);就模組二作為處理者,或就模組三作為分處理者 |
| 附錄 I | 本附表附錄 D-1,但限於相關處理類別 |
| 附錄 II | 本附表 D.7 節 |
如 Capafy 作為獨立控制者收集或留存執行日誌、平台營運資料、帳戶、結帳、付款或結算資料,本節不意圖將模組二或模組三適用於該等獨立控制者處理。如發生單獨的控制者對控制者傳輸,必須根據適用於該具體傳輸的傳輸機制進行評估和紀錄。
對於本節範圍內的英國傳輸,適用英國 IDTA 或歐盟 SCC 的有效英國附錄,並根據附錄 D-1、D.7 節和 D.10 節的資訊完成。對於本節範圍內的瑞士傳輸,SCC 應按照瑞士法律和適用指南要求的修改適用。
D-2.5 指示通知(歐洲語境)
如果根據我們的評估,你向我們發出的指示會違反歐洲資料保護法,我們將無不當延遲地通知你。我們將暫停受影響的處理,等待你的澄清或修訂指示。本義務不影響 §D.3 項下我們的一般指示通知義務。
D-2.6 資料主體權利(歐洲語境)
考慮到處理性質,我們將透過 §D.9 所述方式協助你回應歐洲資料保護法項下的資料主體請求。當資料主體直接向我們提交請求時,Capafy 將確認收到請求,並在可行時驗證身分。對於涉及 Capafy 作為獨立控制者進行之處理的請求,Capafy 將依其《隱私政策》和適用法律進行判斷和處理。對於本附錄範圍內由 Capafy 作為處理者或分處理者進行的處理,Capafy 將按照 D.9 節所述提供協助,並可在適當情況下將資料主體轉介給發佈者,或向發佈者請求有限資訊。除適用法律要求外,Capafy 無須向發佈者披露資料主體的 Capafy 帳戶電子郵件地址、個人資料或原始使用者對話日誌。
D-2.7 安全事件通知(歐洲語境)
當安全事件涉及受歐洲資料保護法保護的個人資料時:
- 我們將無不當延遲地通知你,並且在任何情況下均在足以使你履行 GDPR 第 33 條項下通知義務的時間內通知你(自你知悉個人資料洩漏起 72 小時);
- 我們的通知將在當時可獲得的範圍內包括:事件性質;受影響資料主體和紀錄的類別及大致數量;可能後果;以及已採取或擬採取的處理事件措施;
- 我們將與你合作,並提供為協助你通知相關監督機關以及在需要時通知受影響資料主體而合理請求的所有進一步資訊。
D-2.8 合規資訊(歐洲語境)
在適用歐洲資料保護法的情況下,我們將在收到你的書面請求後,向你提供合理必要的檔案,以證明我們遵守 GDPR 第 28 條項下義務。我們主要通過書面檔案履行此義務 — 包括我們的資料處理活動說明、§D.7 所述安全措施,以及我們持有的任何現有獨立安全評估或認證。你同意將任何提供的檔案作為保密資訊處理。
D-2.9 分處理者(歐洲語境)
在適用歐洲資料保護法的情況下,我們確保每一分處理者均受書面合約約束,該合約施加與本附表中義務等同的資料保護義務,符合 GDPR 第 28(4) 條要求。我們在 §D.10 所列範圍內仍就分處理者的履行向你承擔責任。
D-2.10 處理紀錄(歐洲語境)
我們按照 GDPR 第 30(2) 條要求維護代表你開展的處理活動紀錄,並在主管監督機關要求時向其提供。為保持紀錄準確,我們可以要求你確認或更新你提供給我們的處理資訊。
D-2.11 不修改 SCC
本附表(包括本附錄)中的任何內容均不修改 SCC 或 UK IDTA,也不損害歐洲資料保護法項下資料主體的權利。如果 SCC 或 UK IDTA 與本附表任何其他條款發生衝突,以 SCC 或 UK IDTA(視適用情況而定)為準。
D-2.12 SCC 更新
當相關機關採納新的或替代版本時,我們可以更新 §D-2.4 項下納入的 SCC 模組或版本,前提是更新後的版本不會實質性降低給予資料主體的保護水平。我們將就任何此類更新向你發出合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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